按照市、县统一部署,东至县人事局积极响应县委、县政府提出的“创新创业、兴我东至”号召。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抓手,以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为着力点,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为全民创业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。
一是围绕“富民强县”战略构思,制定了《东至县“十一五”人才发展规划》,完善了《东至县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》。为营造“培养人才、留住人才、吸引人才”的优良环境明确了目标。
二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,对人事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自查、清理,保留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,取消、改变性质11项,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实施行为,提高了办事效能。
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,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。积极主动参加各地人才交流大会,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“供需见面、双向选择”的信息交流平台。对研究生毕业的人员不限生源、不限专业,广为接收;对本科毕业生,根据岗位需要,经批准公开招考聘用。为高校毕业生提高人事代理服务,并积极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,将他们推荐到合适的工作岗位,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。
四是继续做好享受“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”的推荐、选拔和服务工作,进一步提高专家们的工作和生活待遇,建立专家数据库,完善专家联系制度,为更好地发挥“专家效能”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。
五是打破地域、身份、所有制界限,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社会化。采取个人自主申报、社会统一评价的社会评审方式,拓宽职称工作的服务领域和范围,对县域内的非公有制企业人才的职称评定、表彰奖励、选拔专家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。
六是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每年在高校毕业生中选招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。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。
七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,提高行政效率。先后通过电视台、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,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严格办事程序,对违反承诺内容和超时限办文办事的股(室)和责任人,实行责任追 究制。 |